我看播客podcast

在部落格(blog)風潮掀起之後,伴隨而來的是播客(podcast)的盛行。

究竟什麼是播客?只是指聲音的傳播嗎?那麼影片算不算?如果我只是錄了一段東西放到網路上,這行為算不算播客呢?眾人對此的看法不盡一致,在此我針對上述問題談談我的觀點。

1. 什麼是播客?

在美國,播客的概念比較簡單,就是指聲音(音訊)的傳播。而在台灣,對此的看法的就有分歧了。照現況看來,影片(視訊)在播客裡所佔的比例相當多,比純粹的聲音檔多出不少。

根據podcast的定義,我們可以知道播客指的是一種在網際網路上發佈檔案,並允許瀏覽者訂閱以自動接收新檔案的傳播方式。

一開始播客(podcast)被定位為音訊的傳播,主要是因為當時 iPod還只是一個音訊(例如歌曲mp3)的播放器。如今iPod也能播放視訊了,這也表示,視訊勢必也要成為播客的一部分。

2. 如果我錄了一段東西,傳到網路上,這樣算不算播客呢?

我個人的看法是,這樣的行為並不能算是播客,但是卻有不少人以為這樣就是播客,就像很多人仍會將個人首頁(homepage)和部落格(blog)給混淆了。

我們還是來看看podcast的定義:「播客與其他音訊內容傳送的最大不同,在於其獨特的訂閱模式,它使用了RSS 2.0文件格式來傳送訊息。」所以說,必須經由RSS方式來進行傳播,才能被稱為播客。

如果我們同意播客是一項網路上的新產物,也承認個人網站與部落格之間有所差異的話,那麼我們也應該認同光是單純錄了一段東西放在網路上,並不能算是播客。

換個角度來想,為什麼今日的播客可以迅速地竄紅於網路世界,而昔日直接在網頁放上聲音或影像檔的方式卻辦不到呢?的確,RSS這個傳播方式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要素。這一點,相信跟我一樣擁有個人網站與部落格的網路工作者,應該可以深刻地體會到吧!

其實不管是播客也好,駭客也罷,網路儼然已經成為一塊能讓眾人盡情表現自我的園地;我想在傳播方式日趨便利、迅速之際,如何去過濾不當訊息與遏止不良播客的侵權等違法行為,應該是網路人接下來要好好研究的重要課題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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