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人拍給誰看?
記得小時候電影「超人」在台灣上映時,配合該電影宣傳的是老字號兒童食品「乖乖」,當時「乖乖」在包裝內附贈小本的超人電影故事漫畫;反觀今日「超人再起」的相關電影宣傳活動,配合的商品是Samsung超薄3G手機與Doritos多力多滋。超人電影的觀眾群定位似乎已經從28年前的兒童轉變為今日的青少年與成年人,但,這個改變是合理的。 我們先從超人的歷史來研究:超人這個角色是加拿大漫畫家 Joe Shuster 與美國作家 Jerry Siegel 於1932年共同創作出來的,而超人首次現身的漫畫,是1938年由DC Comics所發行的 Action Comics 第一集(1938年6月出版)。 我們假設在1938年最早接觸超人漫畫的讀者是年紀約為十歲左右的小學生,那麼當1978年,Christopher Reeve主演的「超人」在美國首映時,那些看超人漫畫長大的人的年紀則已經是10+(1978-1938)=50歲,而該片的導演 Richard Donner 生於1930年,剛好符合這個年齡區段,很明顯地,他拍超人電影應是為了一圓自己童年時的夢想;而且超人漫畫歷久不衰,讀者群橫跨多個世代,因此在當時,從兒童、青少年、壯年人到中年人,都是「超人」這部電影所訴求的年齡階層。 當然,當年只有13歲的「超人再起」導演 Bryan Singer(生於1965年),也深深被「超人」這部電影所吸引,讓他經過了20多年,在導演了兩部成功的「X戰警」電影之後,決定運用最新的攝影與動畫科技,延續了超人的電影生命。 反觀國內,1978年(民國67年),「超人」電影首次在台灣上映,台灣民眾對於超人的認識缺乏漫畫的那一區塊,因此這部電影是台灣大多數人對於「超人」這個角色的初接觸,台灣的電影業者也自然地將改編自漫畫的「超人」視為給小孩子看的電影,而與當時最受歡迎的兒童食品「乖乖」搭配宣傳活動,在包裝袋內附贈電影故事的漫畫繪本。在那個「看漫畫、看卡通」被視為是兒童專屬行為的年代裡,這樣的觀眾群決定是很合理的判斷。而我正好也是那些「法定」觀眾群裡的一份子,當時我只有6歲。 我記得那時候「超人」在暑假檔期上映,之後每隔幾年的暑假都會上映新的超人電影,一直到1987年上映了第四集為止。近20年後,終於又有超人電影要在台灣上映了,而當年看超人電影長大的小孩們,如今大都已成家立業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