埋單與買單

在餐廳裡,常可以聽到顧客在用完餐後跟服務人員喊著「買單」的聲音,現在大多數的人已經習慣用「買單」來取代「結帳」。

買單這個詞源自於粵語的「埋單」,由於「埋單」的粵語發音跟普通話的「買單」一樣,所以當不諳廣東話的人聽到「埋單」的粵語時,就會自然而然將該詞寫成「買單」這兩個字了。



今天寫這篇文章的用意,並非要糾正大家將「買單」改回為原始的「埋單」,畢竟文化是會因為地域的不同而改變的,例如粵語的「搞掂」在普通話裡已經變成了「搞定」,日文的「一番」也被改寫為發音近似的「一級棒」。所以勉強大家去使用來源地的文字,是沒有多大意義的。我主要是想藉這篇文章,告訴各位「埋單」這個詞的原義與用法,讓大家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。

在廣東方言中,「埋」除了有普通話中的「蓋住、藏」的意思外,還有地域性極強的特定意義。歸結起來,主要有下列四種:

(1) 靠攏,接近,如「埋D」(近一點)、「埋身」(近身)、「埋位」(入座)、「埋尾」(收尾)、「行埋一邊」(靠邊站)等。

(2) 對上一含義的引申,如雙方交鋒、衝突叫「埋牙」,採取行動叫「埋手」等。

(3) 聚攏、匯集,如「埋口」(傷口癒合)、「埋堆」(扎堆)、「執埋」(分門別類地收拾東西)等。

(4) 對第三種用法的引申,如彙總數據便叫「埋數」,結帳就叫「埋單」。

在珠江三角洲一帶的茶樓、食肆都有「先食後付」的傳統習慣。顧客用完餐後,會招呼夥計道:「埋單!」,這個「埋單」是「執埋」和「開單」的縮略語。

在這些茶樓、食肆裡,往往會以餐具的大小或外形來制訂食物的價格,以方便結帳,因為夥計只要一看碗碟的樣子就知道所盛食物的價格了。當顧客喊出「埋單」後,夥計便會前來「執埋」(分類清點)餐具,通過心算或筆算,很快就能「開單」(把消費總額寫在小單據上),然後讓顧客拿著單據到櫃檯付款。

將「執埋」與「開單」合稱為「埋單」後,「埋單」這個詞便被當作「結帳付款」了,後來還引申出「承擔責任」的意思,如:「政治腐敗造成的經濟蕭條,由誰埋單?」

至於「買單」這個詞在廣州方言中則是「交錢取提貨單」的意思。上個世紀70年代前後,中國為了避免入境人士隨身攜帶糧、油、彩電、洗衣機等的不便,港澳和國外一些商號開辦了「交錢取提貨單」的服務,也就是在中國境內指定地點提貨的服務,例如「香港買單,廣州提貨」等。而到了上世紀末,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 展,則出現了像「深圳買單,香港提貨」之類的服務。

可見,「埋單」和「買單」在廣東話裡是兩個意義不同的詞語。不過,在普通話裡,這兩個詞很明顯地已經被混淆使用了。

中國出版的《現代漢語詞典》(2002年增補本)已經收錄了這兩個詞。在「埋單」詞條下說:「〈方〉在飯館用餐後結帳付款,現也用於其他娛樂性消費。原為粵語,傳入北方話地區後也說買單。」;而「買單」的解釋則有兩個:一為:「金融市場作為買進憑證的單據。」、二為:「見埋單」。因此,普通話裡已經將「埋單」與「買單」看做是一對異形詞。或許是從詞源的角度考慮,《現代漢語詞典》把「埋單」視為正條,而將「買單」列為副條。

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》主編李行健認為,「埋單」是指主人在請客吃飯要結束的時候,服務員將帳單正面朝下放在主人面前,意為不方便讓客人看到帳單數額,便把帳單埋著,這種習俗目前在部分地區還保留著。但用「買單」也說得過去,它可以理解為「付錢買這個帳單」。

中國地大物博,充滿了許多不同的方言,唯有將方言裡的文字遵循詞彙規範化裡「必要性、普遍性、明確性」的原則,做合理的改動,讓方言詞彙以大眾能接受的形式匯入普通話語海之中,才不會讓方言落入「死文字」的窠臼裡。

因此,即使「買單」並非此詞的原始面貌,但是因為「買單」比「埋單」更容易讓一般人理解,也就是說,它符合了中國人「望文生義」的習慣,體現了漢語思維的「具象性」特點,所以「買單」的使用頻率勢必會遠遠領先「埋單」。這是文化的自然演進,沒有對錯是非可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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